此前去过这一片旅店,感觉还可以,这次选了这一家入住,老板还是可以,给房间里添了一台电扇(空调若用须另加费),如果没有电扇天热无法休息。第二天退房,按照公示,是在12点以前都是可以的,在其他地方,旅店如好的话还会允许客人延时退房,这既体现人文关怀,也为旅店赢得旅客好感为以后和谐打下基础,但这家店主为了抢时间打扫卫生,对退房者要求早点走,本来规定的12点退房,却要求最迟11点就要离店,也许旅店不愁无人住宿,但这样作直接违犯了协议,侵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,聪明的商家都是尽可能为自己的客人提供便利,为今后的生意合作打下良好基础,但象这样在12点以前赶旅客走的店主还比较少,其虽然赢得了一小时时间提前打扫卫生,但是却在旅客心中留下不好印记……
本来可以象我走过的许多地方一样,为店主留下满分正能量评价,但是出于店家改变不当作法,挽回自己的形象计,这样对店家有好处,可以促使其正确的认识自己更好地服务社会,那样就达到了店家和消费者的双赢,从这一点说,比给店家一个满分更加有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