携程用户
2017-10-11 21:00:20
别的不说!!!千万别打坏店里的东西!!! 一个电热水壶我承认我打坏了是我的不对,我应该要赔偿,一开口就要260块钱几个意思? (跟下图一毛一样的电热水壶,说高原买东西贵,我可以理解,也别一开口就高那么多!)而且店家开头说有发票,后来问拿发票立马改口说热水壶用了四年了没有发票,重点是热水壶新的不行,却告诉我们用了4年,没办法,当地人的地盘,我们也只能忍气吞声,最后赔了200块钱!!(最可恶的是老板的态度,理直气壮坑你,眼都不带眨的…)最可笑的是店裡還有霸王條款:丢了東西不負責…我們打爛東西就照價賠償…沒有讓我們顧客有安全感